新京报讯 12月4日,新京报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于近日被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100万。
工商信息显示,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该公司的最大股东为A股上市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5%,第二大股东为由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股的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目前,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共有37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等。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还有3家分支机构,但均已处于注销状态。
编辑: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