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律文书载明,“红牛”商标权属之争至今尚无定论,待裁判生效更需时日。本案商标侵权之诉,又与商标权属、许可使用期限、合资企业股权结构及经营期限等问题互为关联、相互牵制,难以单独先行作出裁判。因此,为避免多起诉讼相互拖延,节省诉讼资源,缩短诉讼周期,在对天丝公司诉权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和损害的前提下,驳回天丝的起诉。
因商标纠纷,2014年9月,泰国天丝与中国红牛在谈判期间,泰国天丝向中国红牛湖北、江苏、广东三家工厂发出律师函,指控三家工厂使用红牛商标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要求其停止生产、销售红牛产品并停止使用商标,还终止了对三家红牛工厂香精香料的供应。随后从2016年8月开始,泰国天丝对中国红牛公司及供罐商、生产商和销售方等全产业链接连发起诉讼。
2018年10月24日,泰国天丝声明称,红牛维他命饮料(泰国)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5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的法律程序。但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泰国天丝的强制清算申请已被法院驳回。
涉及红牛公司的案件在中国和泰国法院已有多起,当事人之间围绕中国合资企业的利润分配、控制权、合资期限、商标、公司利益、股权等产生了争议。泰国天丝与中国红牛的上一次“交手”在今年5月29日,泰国华彬国际集团公司与被告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开庭,并将择日宣判。
有业内人士称,泰国天丝与中国红牛和解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中国红牛的境外分歧方在诉讼中处于全面不利地位,中国红牛在业已全面控制局面、生产经营稳定、处于全面优势诉讼格局的前提下,短期达成和解协议、停止诉讼罢手言和的可能性很小。
编辑: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