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12月25日电 (孙睿)青海省医疗保障局25日发布消息称,青海全面简化省级职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办事流程,方便参保职工就医购药。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水平,不断满足职工看病就医需求,青海省医保局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简化省级参保职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办理事项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青海省全面简化省级职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办事流程。
据介绍,为有效解决部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患者申报审核等待期长、医疗费用支出压力大等问题,省医疗保障局积极改进和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及时取消15个工作日资料审核期限,凡提供完整申报资料的参保职工可以即来即办、即时享受待遇。
为均衡医疗资源配置,形成医疗机构间良性竞争的局面,同时缓解参保人员“就诊难、购药难”的问题,省医疗保障局及时对227家省级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通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刷卡结算业务,满足了省级参保职工就医购药需求。
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制度启动时,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参保人员需选择2家医院和1家诊所(社区)作为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年底可申请变更。
近年来,受省内就医地、居住地变更、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不足等因素制约,参保人员“跑腿”购药问题亟待解决。为此,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决定,取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定点管理,凡享受特慢病待遇的人员,可在所有开通“门特慢”病刷卡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按规定限额享受应有待遇。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管控力度,不断完善和优化医保经办流程,为该省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使各项医保惠民举措更快、更好的得以落实。(完)
编辑: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