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坚持群众自愿和政策引导,让患者尽量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70岁以上老年人、3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术后复诊患者、精神病患者、重大传染病及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居住地和医保统筹地分离的患者,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
《意见》明确,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和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规范化培养全科医生、鼓励开办个体诊所等多种形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
同时,该省将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在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方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住院报销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就诊患者倾斜;对未经转诊、直接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非急危重症患者,下调医保报销比例。
编辑: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