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四川将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要求,以2017年度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总额为基数,固化测算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按照9∶1的比例进行补偿。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收入的90%,通过调整现行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补偿。重点提高受取消耗材加成影响大的诊疗、病理、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总体上保持公立医疗机构人均费用水平相对稳定。另外10%,通过医疗机构加强管理降低成本自行消化。
据了解,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加成后,各地将组织开展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肃查处医疗价格举报投诉,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
据悉,2016年,四川省启动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品耗材费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四同步”改革。按照四川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到2020年,将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编辑: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