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的好与坏,事关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比较客观的标准帮助老年人及家属衡量养老机构的质量。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646项国家标准。今后,养老院将有全国统一的等级评定标准,方便老年人选择满意的养老机构。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这是我国首次发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国标”。《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对养老机构提出102条具体要求,该标准明确了等级评定原则、方法和评定人员。根据综合能力将养老机构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级越高表明养老机构的综合能力越强、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更加优质、人才队伍更加健全、管理制度更加规范、设施设备和环境更加完善。
等级评定由养老机构自愿提出申请,再由熟悉相关法律、政策、养老服务工作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评定。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总分为1000分,包括环境120分,设施设备130分,运营管理150分,服务600分。细化的补充条款明确了每个评定项目的评定内容与分值。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标准对于不同等级养老机构的入住率也进行了明确要求,1-5级养老机构的入住率需分别达到30%、35%、40%、45%和 50%。在具体评定内容上共设40个不同分值的打分项,包括交通便捷度、室内噪音、出入院服务、居家上门服务等,自颁发证书之日起计算,等级标志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应向评定机构申请复核。该标准的出台受到了老人和家属的欢迎。(郭诗锦)
“这个标准是面对所有养老机构的,我们希望并且鼓励所有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都参与到评定中来。就像宾馆一样,有了星级宾馆的标准,在全国哪个地方都可以按照这个标准来选择住哪个标准的宾馆。养老机构也是,有了一个全国统一的评定标准的话,可以便于老年人进行选择。”国家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处长李邦华表示,通过施行《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对机构进行客观的等级评定,公示等级评定结果,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方便有需求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做出选择,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增强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
“截至2018年底,我国注册登记养老机构2.98万个,机构床位392.8万张。”李邦华表示,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养老服务需求快速增长,养老机构日益成为老年人社会化养老的重要方式。此次《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发布通过客观公正透明的评价,有利于引导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减少养老服务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方便人们选择满意的养老机构,有利于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制订操作性细则和办法,推动标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编辑: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