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体系》指出,评估分为0级至5级。0级是指医院没有或极少应用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服务;1级指医院应用信息化手段为门急诊或住院患者提供部分服务;2级指医院内部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3级指联通医院内外的智慧服务初步建立;4级指医院智慧服务基本建立;5级则是基于医院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基本建立,具体指患者在一定区域内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居家产生的医疗健康信息能够互联互通,医院能够联合其他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精准化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
《标准体系》明确,医院智慧服务是指医院针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要,应用信息技术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加强患者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电子病历、医院运营、教学、科研等信息化建设情况不在此次评估范围内。评估对象为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另外,评估采用定量评分、整体分级的方法,综合评估医院智慧服务信息系统具备的功能、有效应用范围、技术基础环境与信息安全状况。其中,在对医院各个环节的医疗业务信息系统进行评估中,按照患者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应涵盖的基本服务内容,结合医院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环境,确定了诊前服务、诊中服务、诊后服务、全程服务和基础与安全等5个类别共17个评估项目,包括诊间预约、健康宣教、患者反馈、家庭服务、远程医疗、安全管理等。(首席记者姚常房)
编辑: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