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不断提高对在医联体建设中加强中医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强调了“三个不得”,即在医联体建设过程中,不得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不得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
《通知》提出,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具体形式主要有四种:一是在县域医共体建设中,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二是在网格化城市医联体建设中,鼓励组建由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或代表辖区内中医医疗水平的中医医院牵头,与区域内县级中医医院通过共建、托管等形式组建医联体。三是在专科联盟建设中,鼓励代表国家、区域和省域中医医疗水平的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组建中医专科联盟,以专科协作为纽带,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专科能力提升。四是加强中医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加快建设智慧中医医院和互联网中医医院,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中医资源下沉基层。
《通知》还提出,要加强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到2020年,实现500家县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9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同时,切实履行政府举办公立中医医院主体责任和投入责任,推动落实公立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确保中医医院建设投入不减、力度不弱、保障得力。(记者崔芳)
编辑: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