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河北将加强尘肺病监测、筛查和随访,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13种尘肺病全部纳入重点职业病监测内容。对所有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建立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对已报告尘肺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回顾性调查。
同时,对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对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按现有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已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未参加工伤保险,但相关用人单位仍存在的患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况,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实施综合医疗保障。
河北将采取尘肺病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到2020年9月底前每个设区市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粉尘危害企业或者接触粉尘危害劳动者较多的县区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
为控制和消除粉尘危害,河北将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粉尘危害情况的全面摸底和监督检查,建立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推动用人单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等方面进行整治。河北提出,到2020年9月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粉尘危害申报率、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及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健康检查率等都达到95%以上,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
编辑: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