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口罩、防护服以及相关原材料成为紧俏物资。据了解,全国已发生多起不法分子借机囤积居奇、抬高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表示,对这类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查处。
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并予以从重处罚。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疫情发生后,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强调,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各地方、各部门要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查处打击这类违法行为。一是要及时精准打击。二是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三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要坚决依法查处这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保障防疫物资充分供给、有序流通,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创造并维护良好市场环境。(据新华社 记者 陈菲)
编辑: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