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公布重庆市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印发。根据《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重庆市首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全部纳入医保报销。
根据《通知》,重庆市首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有互联网复诊、远程会诊、远程监测3个类别共9个项目,即互联网复诊、远程单学科会诊、远程多学科会诊、同步远程病理会诊、非同步远程病理会诊、远程心电监测、远程起搏器监测、远程除颤器监测、远程胎心监测。
据重庆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公布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除“互联网复诊费”按医疗机构级别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外,远程会诊、远程监测类“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均为二级医院价格标准,三级医院按二级医院的价格标准增加10%执行;一级医院按二级医院的价格标准降低5%执行,其他医疗机构按二级医院的价格标准降低10%执行。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可下浮执行。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特约记者陈英)
编辑: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