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地学校陆续开学,校园疫情防控日益受到关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日前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其中《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加强开学前及返校后健康监测。学校要提醒督促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
《指南》强调,高校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职业院校健全学生实习实训、就业等管理制度,会同有关单位为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提供安全保障和便利条件。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学校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报告,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当感染者占比较大时,可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停止线下上课,实施线上教学。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的健康监测,确保健康的前提下送园。一旦出现感染者,应及时采取临时关停措施。疫情解除后,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幼儿园要及时恢复开园。
《指南》明确,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从事餐饮、物流、保安、保洁等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除跨地区返校入学确有必要外,高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健康查验办法,由属地或学校征得属地同意后作出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抗原或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不再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或抗原阴性证明。
为了增强不同类别学校疫情防控能力,《指南》要求高校校医院要扩充资源、改善条件,建立与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和学校附属医院的业务联系和工作对接,设立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面向师生公布热线电话、提供师生在线医疗咨询服务。疫情流行高峰期间,高校可利用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大型场所增设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和幼儿回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齐专业人员,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承担防疫知识普及、学生患病应急处置等职责。(本报记者 金振娅)
编辑:侯敏